陆元方卖宅
陆元方卖宅
【原文】
陆少保,字元方,曾于东都卖一小宅。家人将受直矣,买者求见。元方因告其人曰:“此宅子甚好,但无出水处耳。”买者闻之,遽辞不买。子侄以为言,元方曰:“不尔,是欺之也。”
【注释】1.陆少保:字元方,唐朝人,曾任少保(太子的老师),故又名陆少保。
【文化常识】
“东都”与“西都”。“东都”与“西都”在中国历史上是相对而言的。上文说陆少保“曾于东都卖一小宅”,这是唐朝人说的“东都”,实指洛阳,西都是指长安(今西安市);汉朝人也以洛阳为东都,因为它在国都长安的东西。再往上推,周武王建都镐,称西都,也把洛阳称为东都。后代也有以开封为东都的。东都一度曾被称为“东京”,那么长安便是“西京”。
【译文】
陆少保,字元方(陆少保)曾经在洛阳城卖一栋房子,家里人要把房子卖了换钱,买(房子)的人要求拜见。于是元方告诉那人说:“这房子非常好,只是没有排水的地方罢了。”买(房子)的人听到(他说的话)后,立刻拒绝不买了。子侄们埋怨了他几句,陆元方说:“不这样,这是欺骗对方了。”
【思考与练习】
1、解释:1.直2.但3.遽4.辞
2、翻译:1.子侄以为言2.不尔,是欺人也
【答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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