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有功秉公执法
徐有功秉公执法
【原文】
皇甫文备,武后时酷吏也,与徐大理论狱,诬徐党逆人,奏成其罪。武后特出之。无何,文备为人所告,有功讯之在宽。或曰:“彼曩时将陷公于死,今公反欲出之,何也?”徐曰:“汝所言者,私忿也;我所守者,公法也。安可以私害公?”
【注释】
1.皇甫文备;复姓皇甫。2.武后:指则天。
3.徐大理:指徐有功。大理是官名,主管刑法。
4.党逆人:与叛逆分子勾结。
【文言知识】
说“狱”。“狱”指监狱,这是古今相同的,但文言中它还有“案件”之意,这要特别注意。上文“与徐大理论狱”,意不跟徐有功讨论案件。又,《曹刚论战》:“小大之狱,虽不能察,必以情。”其中“小大之狱”是指大大小小的案件。
【译文】
皇甫文备是武则天时的残酷官吏,和主管刑法的徐有功判决案件,诬陷徐有功勾结叛贼,并将他们的罪上书给武则天。武则天只让徐有功解脱被诬陷的罪责。不久,皇甫文备被他人诬告,徐有功却宽宏地讯问他。有人说:“他从前要陷害你致死,如今你反而想救他,这是为什么?”徐有功说:“你所说的是个人的怨恨,我所遵守的是法律。怎么可以因为个人恩怨而危害司法的公正呢?”
【思考与练习】
1、解释:1.无何;2.或;3.守
2、翻译:1.奏成其罪;2.彼曩时将陷公于死;3.今公反欲出之;4.安可以私害公?
【答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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